2019-3-5 19:57
宅~有何不可
國內外有統計發現:導致離婚的多是生活瑣事
有網友講述父母離婚的原因:“我媽媽是那種下樓倒垃圾也要穿戴整齊的精緻女人,在我12歲時,她和爸爸離婚瞭,就因?爸爸經常往她養的蘭花盆裏彈菸灰扔菸頭。”乍聽上去,這種離婚理由很不可思議,相處十幾年,孩子也這麼大瞭,卻因?這樣的小事離婚。可事實上,很多的夫妻吵架、分居、鬧離婚,起因大多是雞毛蒜皮的小事。德國一項調查發現,在婚姻關係中,有46%的人稱傢務事是夫妻爭吵的頭號誘因,35%的人會?育兒問題爭吵,35%的人把如何安排業餘時間當作爭執點,24%的人會因?看什麼電視吵一架。2018年,浙江省全省法院離婚糾紛案件近5萬起,其中離婚原因排名第一的並不是出軌,而是生活瑣事,佔離婚糾紛總數的34.21%。
生活瑣事最大的特徵就是:說出來矯情,吞下去難受。最後的結果就是堆積起來,匯聚成壓倒婚姻的稻草。瑣事之所以能夠堆積並最後產生質變,是由於我們常見的觀念——這種小事,不值一提。可事實上,這些引起負面情緒的瑣事是一種提示,它在告訴我們“這種相處模式讓我不舒服”或者“我感到不被愛瞭”“我的感受未被尊重”。就像肚子餓的不適感是?瞭提醒我們吃東西,引起負面情緒的瑣事也是?瞭提醒我們,相處模式需要調整瞭。那我們可以如何做呢?
1.面臨的“瑣事”是不是“小事”,以自己的感受?標準。在婚姻生活中,我們會聽到很多人的意見,比如“這種小事你就不要計較瞭”“這麼大的事你怎麼可以不在乎呢”。有時明明是讓我們無法忍受的事情,卻因?對別人來說是小事,我們就放棄瞭表達自己的感受。什麼樣的事情該鄭重對待,什麼樣的事情不值一提?當別人和自己的看法有差別時,優先關註自己的感受。
2.驗證對方到底如何看待這件瑣事。因生活瑣事而產生糾葛的夫妻,通常對這件事情嚴重程度的判斷是不一致的,因?很少有人故意做出一些事情去傷害另一半。更多地情況是,我們隻站在自己的立場去思考問題,結果,一方認定另一方小題大做,另一方又認定對方冷漠無情。如果可以認真去詢問一下,對方到底如何看待這件事情,也許會發現他們不是想要傷害我們,隻是他們不知道我們的標準和看法。
3.哪怕是小事,也允許雙方表達自己的情緒。在親密關係裏,未能表達的情緒就是個心結,會一直活躍在腦子裏。就像鞋裏的沙子,讓人不舒服。這種負面體驗會導致你對伴侶越來越挑剔、看不慣,到最後,值得生氣的瑣事會越來越多,最後很難避免“大爆發”。因此,在負面情緒出現時,及時表達,並允許對方做出解釋和迴應。當我們認?自己的真實感受被對方理解瞭,哪怕事情並沒有解決,也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消極情緒的持續升級。▲